今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凝聚司法共识。截至9月,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审理案件8件,旁听代表52人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4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9人次,受到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效果。主要做法:一是完善人大代表沟通联络。2015年至今,以“一网两微”等自媒体为依托,重点选取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的案件,积极主动征集代表们的“金点子”,以此促进与代表委员之间的良性互动,以被动监督变主动沟通。今年7月,又开通了人大代表短信联络平台,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最新法院动态,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并收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实改进工作。二是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每年两会之后,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及议案及时反馈给相关庭室,实行个人问责机制,要求其负责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落实。由办公室、政治处联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和议案逐项研究落实,并将办理进展情况或结果及时、规范答复代表,努力提高执结率和代表的满意度。对于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提前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和监督,现场征求代表们的建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落实回复,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三是增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结合代表活动,以旁听审理、庭审直播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以案释法、结合审判工作流程机制进行讲解,使其实施监督更贴近审判实际,更具实效。不定期邀请老代表介绍发挥代表作用的做法和经验,宣传代表履职的先进事迹等,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四是健全人大代表监督机制。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官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信息沟通交流。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观法院、视察法庭,观摩庭审,保证全面掌握法官法律专业素质、道德品质等履职必须的基本素质,以加强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明确人大及其常委会除了正常的法官任免之外,还可适时介入对法官的晋职考核、特定事件调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