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下午,纪元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江山市开关厂有限公司、浙江纪元高压电器开关有限公司、浙江南极互感器有限公司、江山市纪元电镀五金有限公司、浙江纪元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纪元电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江山市江开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元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纪元集团等九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在世外桃园大酒店顺利召开,共有154户债权人到场参加会议。这是江山法院第一次审理由破产重整程序转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案件,意味着江山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道路上迈出了新的一步。
一、案情简介
一、案情简介
纪元集团等九公司破产案的“前世今生”
江山法院于2019年1月18日和1月25日分别裁定受理纪元集团等九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因纪元集团等九公司在人员管理、资金、债务等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混同情况,江山法院组织听证后于2019年4月11日裁定纪元集团等九家公司适用实质合并重整的方式进行审理。经纪元集团等九公司申请,江山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19年10月18日。截至2019年10月18日,纪元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期间已经届满,因未能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江山法院裁定终止纪元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程序,宣告纪元集团等九公司破产,案件转入清算程序继续审理。
二、会前准备
为实现破产人的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合议庭反复合议,并多次召集管理人集中商讨,最终指导管理人制定了财产处置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等。
会上,管理人依法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自法院裁定纪元集团等九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截至12月31日所申报的未经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报告,以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为原则,向与会的债权人及债权人代表详细阐明破产人的破产财产处置方案,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通过。管理人还就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向大会作汇报, 依法依规向到会债权人释明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清偿比例等。会议最后,管理人就自身履职情况向大会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并表示将在江山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继续做好纪元集团等九公司破产清算的后续工作。
会议依法通过了管理人提交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为加快处置破产人的破产财产,以最优速度为清偿广大债权人的债权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
下一步法院将继续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完成债权审核、资产处置等各项工作,推动破产清算程序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