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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山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2-03 00:00:00    阅读:17897次
1月28日上午,江山法院组织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近5年来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表彰了2008、2009年七位优秀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于2005年5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近五年来,江山法院认真贯彻上级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26名人民陪审员共出庭2597人次,参与审理刑事、民事案件1298件,占合议案件总数的36%。2006年,江山法院被省高院评为“浙江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有效弘扬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公正。
      江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德明参加表彰会。曾德明希望全体与会人员要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促进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荣誉感,加强学习,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力求判准判好,使当事人服法服判,从而进一步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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