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一庭法官进村调查、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矛盾激化的邻里纠纷。
原告郑某与被告罗某系邻居,原来双方关系一直不错,但自从被告罗某将门前空地买来之后,双方开始发生矛盾。被告罗某想在空地上建造房屋,原告郑某坚决不同意,并主张根据原来队里协议,被告罗某应当留出80公分作为通道。而罗某则主张队里协议对他不发生法律效力。罗某多次用砖块堆放在相邻地带,导致郑某出行不便,郑某便多次将砖块推倒,双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郑某遂向土管部门反映,土管部门以堆放砖块不属于违章建筑为由未作处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郑某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罗某搬离砖块,恢复道路原状。罗某却在诉讼期间雇佣挖掘机挖掘空地泥土,致使双方均无法正常通行。主审法官得知该情况后,为有效化解矛盾,立即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勘查,并邀请乡、村干部协助调解。经做大量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原、被告均认识到自身存在一定过错,表示愿意握手言和,并就调换土地达成和解协议,原告郑某自愿申请撤诉。现双方均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了相关权利义务,一起矛盾激化案件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