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一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异地夫妻离婚案件,在法官和双方家人的耐心劝说下,当事人冰释前嫌,自愿和好。 原告陈某是江山小伙,被告刘某是四川姑娘,双方相识于宁波打工期间,并很快论及婚嫁。因女方家长强烈反对,双方在女方父亲的面前叩了三个响头后便私奔了。好景不长,双方在柴米油盐的压力下,陷入了循环往复的争吵和打闹中,男方以女方脾气暴躁忍无可忍为由向我院起诉离婚。得知小伙提出离婚后,双方父母的态度出奇的一致,形成了劝和的统一战线,女方父亲及兄长更是从四川赶到江山,规劝两人和好,但仍未动摇小伙要离婚的决心。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庭审前,承办法官特意将法庭创造成一个自由和谈的空间,让双方当事人在发泄和回忆中交谈,并发动亲友进行劝解,特别针对双方的恋爱经历强调维持婚姻的不易。承办法官认真倾听,耐心说服,做当事人工作,同当事人亲友力劝两人和好,通过疏导,双方打开心结,回忆起过往时两人潸然泪下,主动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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