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院审结一起入户盗窃案件,与往类案件不同的是,该案的被告人是一名本科毕业的大学生,这让我们为他感到惋惜的同时,也引起了我们的思考,现如今,这具有高学历、高智商,本应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大学生为何会走上为人不齿的犯罪道路?
被告人刘某大学毕业之后一直在家做点小生意,但是因无法打开销路等问题屡遭亏本,还因此欠下了高利贷。在生活失意的情况下,刘某并不是想着如何提高自己的能力再谋创业,而是起意盗窃以缓解生活的拮据,此后,在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期间,被告人刘某以通过攀爬窗户的方式进入被害人家中盗取现金、IPAD、电脑等,在江山市区实施入户盗窃六次,涉案物品价值达人民币两万多。
案发后,刘某对自己的行为也感到无比的后悔,本院考虑到被告人刘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对被害人已进行了赔偿,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