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一庭离婚纠纷案件收案量不断上升,截止目前,共收案408件,占总收案数的54%。民一庭法官在办理该类案件时,注重情、理、法的结合,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技巧,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日,民一庭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在立案阶段风险评估为2级的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姜某诉称,其和被告王某结婚近20年以来,婚后感情一般,双方因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经常发生争吵,被告常常在争吵中及酒后殴打原告,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原被告双方刚到法庭就情绪激动,言语上针锋相对。承办法官通过阅卷,综合本案案情,觉得如果本案只是简单判决,双方矛盾不仅不能得到化解,而且可能进一步加深,因此要尽力做调解工作。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工作,双方均有让步,出现和好的迹象。但男方提到女方有一男性知心朋友后,原本安静的情绪瞬间爆发,要求离婚并争取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法官意识到了调解和好已不符合案件实际,遂开始了调解离婚的工作。在谈及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权时,女方一直言辞激动,调解工作一度暂停。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并在房屋分割、其他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一起矛盾冲突激烈的离婚案件被成功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