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男子龙某,因为自家拆房,雇佣了一台挖机需从邻居家门前的道路经过,积怨颇久的两家人为此小事互不相让,大动干戈。17岁的邻居王某竟用西瓜刀将龙某捅成了重伤。
龙某在江山市贺村镇的房子西边有一猪舍,2013年年底,因为自家房子西侧的三户邻居建新房,为方便邻居运送建材,他雇佣了一台挖机和一辆拖拉机拆除猪舍。
当日挖机经过隔壁王氏夫妇家门前的道路时,该夫妇二人出来阻拦,双方随即争吵。
矛盾升级为两个家庭的对峙,龙某的母亲、妻子、小叔等人陆续赶来,听闻父母被人“围困”,17岁的少年王某也从家里拿起15公分长的西瓜刀赶来。
现场双方互相扭打、撕咬,因龙某言语挑衅,王某当即用西瓜刀捅向龙某腹部。
经法医鉴定,龙某腹股刺伤、腹腔内脏破裂,损伤程度达到重伤。
因王某犯罪时系未成年,江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减轻处罚,王某获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龙某承认:双方之前已有积怨,不久前,王某家要雇佣挖机做事,需从自家门前经过,自己不同意。
当同样的事情发生自己身上时,谁也不让谁,造成双方激烈的对抗,最终两败俱伤。
邻里之间,以和为贵。平时多些换位思考,多为对方提供便利,这些没有意义的犯罪就不会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