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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 “四步”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工作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3-20 16:53:13    阅读:9339次



一是“走出去”。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询意见表、开展“重点对象大走访”多角度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民众、媒体记者对法院和法官工作的评价意见。

二是“两评查”。一是向当事人、律师发放“办案评查表”,将个案审理、执行效果、司法作风、评价建议纳入调查评价范围。请人民陪审员、特约监督员参与法院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通过向陪审员发放《参审评价表》,对法院工作进行评价。

三是“迎进来”。开展庭审公众开放日,向旁听群众分发《旁听人员案件评议表》,对法官庭审规范执行、庭审驾驭、司法礼仪、审判作风进行即时评价,反馈意见即时收取。

是“强监督”。开展为期一周的全院干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大讨论和干警座谈会,征求本院干警对院领导班子和法院工作的意见,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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