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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入选最高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
  来源:myb    发布时间:2015-01-16 09:08:40    阅读:7546次

日前,最高法院公布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名单,共有5省(直辖市)11家法院入选,我院作为我省3家试点改革法院之一成功入选(分别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江山市人民法院)。

自2007年《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我院共受理破产案件7件,其中已审结3件,另有3件破产财产已基本处置完毕。最高院根据各试点人民法院近年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情况,指定了每一个试点人民法院的试点工作。其中,我院着力研究企业破产重要法律制度实施及完善(破产资产有效处置的探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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