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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峡口法庭一天调处十起合同纠纷案件
  来源:周莹萍    发布时间:2015-03-25 20:12:42    阅读:7453次

2015年3月17日峡口法庭受理了多起被告为同一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经关联查找并仔细核对,承办法官发现其实早在半月前就有多位原告向法庭起诉,要求被告某公司支付货款或加工款。为提高审理效率,法庭决定将所有被告为该公司的案件分至同一法官统一办理。

拿到案卷材料后,法官立即与被告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取得联系,得知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不足已被迫停产,黄某本人自称已回老家不愿到庭应诉。经承办人释法析理,黄某最终同意到法庭调处,并愿将库存货物按原价返还供应商,剩余货款也愿意协商偿还。

3月24日,在承办人在场见证下,原、被告双方于上午顺利进行货物交接。对从事工艺加工的原告,被告也同意支付拖欠的加工款。在调处过程中,另有多名当事人闻讯拿着收款收据赶到法庭要求法官主持调解,法庭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当即为当事人办妥立案手续并开展调解工作。经核实,上述10起被告为同一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共计60余万元。被告与各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同意于2015年4月20日前支付所欠款项。

多名原告庭后表示,自己本来已经做好黄某“跑路”的心理准备,没想到能这么快通过法院把事情解决掉,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司法为民和司法便民。更有原告称,本来只想来公司碰碰运气,没想到法官刚好在处理案子,现在自己的纠纷也解决了,悬在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下了。

各方当事人临走前感叹:处理的是纠纷,安抚的是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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