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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峡口法庭成功案后调处一雇员暴力索赔案化解当事人尖锐矛盾
  来源:峡口法庭    发布时间:2015-08-10 10:01:22    阅读:8013次

原告吴某与被告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审理过程中因重新鉴定结论对原告不利,原告吴某在第二次开庭之前提出撤诉。鉴于纠纷实际未解决,承办法官雷章兴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原告要价太高无法达成协议,本院遂于7月16日裁定准予其撤诉。

撤诉后,吴某携带刀具多次到被告处吵闹,并以自杀相威胁提出不合理的赔偿要求,扬言拿不到赔偿款就死在被告公司。镇政府司法所、调解委多次出面协调,但双方矛盾尖锐,无法达成协议。7月22日,吴某再次到被告公司吵闹,将车间生产动力电闸拉闸停电,造成生产停滞。7月23日,峡口派出所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对吴某处以7天行政拘留处罚。

雷法官考虑到该矛盾若没有和平解决,可能引起更大的危害后果,由于法庭对案情和当事人争议较为了解,提议由法庭出面开展案后调解工作。2015年8月3日,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峡口法庭,经承办人耐心劝说,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有效化解了该纠纷,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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