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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一庭干警下乡宣传《反家庭暴力法》
  来源:汪颖    发布时间:2016-03-02 09:29:42    阅读:18844次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正式实施。当天上午,在市妇联的组织下,民一庭干警代表我院会同市司法局、市检察院等部门在石门镇开展“庆三八春风送法律”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并为前来询问的群众答疑解惑,普及这一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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