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配置审判职权,科学管理审判职能运行,峡口法庭根据本院司法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经庭务会讨论一致同意,制订了法庭员额法官工作制度并开始实施。制度确定了法庭审判组织架构:法庭配置的两名员额法官,按照1:1:1(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成立两个审判组。庭长所在的第一审判组完成全庭平均办案系数的70%;副庭长所在的第二审判组完成全庭平均办案系数的100%。
为保障上述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该庭还制定多项审判职权分配方案。一是员额法官负责本审判组各类案件的分配和审判工作,自行组成合议庭并担任审判长审理本审判组普通程序案件,签发本审判组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本审判组的案件质量。二是法官助理(具有助理审判员资格)具体承办由员额法官分配的案件并完成员额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工作任务。三是辅助人员负责立案审查,并随机分配案件,以第一、第二审判组2:3的案件数比例分配每月立案登记处转来的案件,交由各审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