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村镇淤头的一名当事人郑某来到我院立案大厅,将一面写着“快速立案维护权益;周到服务案结事了”的锦旗送到了承办案件的王文学、周云录手中,感谢法院快速实施财产保全,及时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据悉,原告郑某与被告琚某素有生意往来,自2014年以来被告拖欠了179880元饲料款。2016年4月,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今年农历春节前夕,原告意外得知琚某有三火车皮、约97吨的玉米饲料将运达江山,遂于当日上午到法院起诉立案并申请财产保全。
立案庭接到诉讼材料后当场登记立案,并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时安排保全组王文学、周云录两位干警立即前往货物所在地。在现场,保全人员并没有简单机械地直接扣押货物,而是一边安抚郑某的情绪,一边做琚某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其换位思考。最终,在两位干警近一个小时的悉心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琚某同意将一部分玉米饲料抵付货款,并当场交付给郑某。
“我今天特地赶来感谢王法官和周法官,送上这面锦旗,感谢他们帮我讨回了拖欠已久的货款!”在送赠锦旗时,郑某由衷的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