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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881民初3993号原告杨方华诉被告王国军追偿权纠纷一案裁定书网络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07 09:15:56    阅读:5727次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国军(3308231981****3915):

本院受理原告杨方华诉被告王国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因原告杨方华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回对被告王国军的起诉,系合法行使其诉权之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杨方华撤回对被告王国军的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0元,由原告杨方华负担。

特此公告

2019年1月7日

联系人: 章永进                        联系电话:0570-4119378

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小额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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