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江山市佑安针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66****344H)、朱海涛(3308231966****571X):
本院受理原告姜小会诉你们、杨依群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被告杨依群不服,提出上诉。上诉状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881民初2221号上诉状。被告杨依群的上诉请求:1.撤销(2019)浙0881民初2221号判决第二项上诉人责任承担部分,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年11月22日
承办人:李亿朝 联系电话:0570-4119104
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