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江山市恒然木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C3QTXP7L):
本院受理原告李忠豪与被告江山市恒然木制品有限公司、毛正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881民初2090号民事裁定。裁定确定:准许原告李忠豪撤回对被告江山市恒然木制品有限公司的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24日
承办人:姜美娟 联系电话:0570-4119337
联系地址:江山市贺村镇广贤路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