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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法院2009年度“十佳优秀执行员”周海林法官的事迹材料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2-08 00:00:00    阅读:44778次

周海林,男,1973117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江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三级法官。该同志自1993年学校毕业分配到江山法院工作后,在法庭、法警大队、民庭、执行庭先后担任过书记员、法警、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兢兢业业,工作作风优良。特别自20025月调到执行庭至今,从事执行工作七年多,其带组办案,执行业务熟悉,工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办案效果好,工作成效突出,共承办执行案件795件。所办案件没有执行不力、不公反映,没有被督办或提级执行。2005年、2007-2009年四年结案全庭第一,有效执结率全庭第一。

一、政治思想上。该同志认真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定不移的将党的政策方针贯穿于工作实践中。他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辩别力,能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浸蚀。能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学习。

二、审判工作上。该同志长期从事执行工作,工作作风扎实,业务能力强,执行经验丰富,善做调解工作,工作效率高、执行效果好,执行工作成绩突出。所办的执行案件,量多质好,办案数和实际执结率均名列全庭、全院前茅,有四年办结案数名列全庭第一,自2007年起连续三年结案数、实际执结率均居全庭第一,存案工作量少,因此连续二年获得院“办案能手”称号。执行工作是法院的一项难点工作、苦累工作,多数同志不愿意在执行部门工作,而该同志在执行岗位一干就是七、八年,默默工作,无私奉献,对于执行工作的苦和累没有丝毫怨言。为了执行一件案件,他经常起早摸黑,契而不舍的战斗在执行岗位上,直到案件执结。如执行龚某某债务纠纷系列案,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后,该同志带领执行组进行了一个星期的早晚蹲点守候,早上四点出发,晚上十二时回来,最终将被执行人抓住,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执行款,一举执结四件案件。

三、业务学习上。该同志于19939月从青海省司法学校毕业分配到江山法院工作后,通过学习取得了大学学历。该同志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善于总结经验,针对不同的案件,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来执行。良好的个人素质和较高的业务技能,使得他所执行的案件不仅效率高而且效果好,没有案件执行不力不公问题,也没有当事人上访。

四、廉政建设上。该同志能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认真履行法官职责,为人正直,作风正派,能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浸蚀。在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的光荣使命。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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