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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二年江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28 16:31:14    阅读:65729次

江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121日在江山市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江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盛秋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我院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807件(含旧存397件),办结9271件,同比分别上升27.46%17.74%201211月,我院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一、抓好能动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主动融入“工业强市”主战场。按照市委“加快绿色崛起,推进科学跨越”的战略目标及开展“三个年活动部署,我院及时制定《关于开展项目推进保障年活动实施意见》,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先后走访联系项目和企业79家,营造有利项目推进、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审结涉企诉讼案件561件,诉讼标的4.32亿元。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有发展前景的实体企业涉案的,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平衡各方利益想方设法稳定企业生产。在市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积极稳妥地处理企业破产案件和重大涉企借贷案件

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安全稳定。民间融资类案件的处理不仅涉及企业,也涉及民生,还关系一方稳定。2012年,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4245件,保证合同案件312件,涉案标的7.33亿元,此类案件占法院收案总数的43.29%。面对挑战,我院进一步加大审执行工作力度,全力以赴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立案阶段进行诉讼保全503件次,保全标的2.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21%56.34%,查封房产1171套(幢),面积12.69万平方米,查封机动车213辆。二是加大案件调力度,以调解撤诉形式审结案件624三是强化执行工作措施,严格按债权比例分配执行财产。四是刑民并重。对在民间融资过程中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惩处。通过努力,办结民间借贷案件4116件,其中诉讼案件2221件,执行案件1895件。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强化司法管控,推进“平安江山”建设。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妥善处理涉及局的重大案件群体性事件抽调专业法官驻市协同处置民间融资工作办公室办公,参与处全市层面的民间融资整治规范工作。就办案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有关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司法建议13件次,内容涉及我市金融、民政、卫生、社保及司法各个面,均被及时采纳落实。其中关于加强协议离婚程序中不动产转移登记宣传、公证工作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十大司法建议20124月,我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做好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工作落实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置制全年编发《要情专报》6期,加强对各类敏感案件的及时报告和指导协调工作在重大、群体性案件的审理中,充分考虑社会稳定风险,稳妥推进审理进程,有效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维权事件。重视初信初访,落实首问责任制和判后答疑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78件次,耐心疏导来访人情绪,合理回应信访诉求。畅通再审申诉渠道,引导当事人客观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审判案件申诉率”为2.36‰,达到“幸福江山”评价指标的进度要求。以进京访、群体访、过激访和舆论关注的敏感案件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积极参与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与信访人所在乡镇、街道进行联动联调尽最大力量化解信访矛盾。

二、坚持公正司法,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打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593件,判处罪犯987人,同比分别上升60.76%45.61%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聚众斗殴等严重影响社会定的刑事犯罪,对70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犯罪过失犯罪,依法从宽处理,适用非监禁刑405人,占41.03%从严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受贿等案件1015人,其中实刑11人。加大危险驾驶犯罪的打击力度,判处危险驾驶罪犯103,其中61被判处实刑,占59.22%。大力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工作,为刑事受害人落实赔偿款项298.58万元。依法维护刑事被告的合法权益,为146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同比上升84.52%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保障服务民生传统民事案件数量众多,是社会矛盾化解的难点和重点审结民事案件4696件,同比上升27.84%我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把调解过程做实做细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45.12%,占可调解案件的83.88%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精心组织审理,耐心说服疏导,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800件,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类案件372件,落实赔偿款项394.89万元,办结劳动纠纷案件90件,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128.65万元,执法办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19件,同比上升35.71%。其中维持行政行为8件,经法院协调后撤诉11件。多次组织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342万元。采取搜查住所、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12件次,将13名被执行人信息在市区户外显示屏进行执行曝光,扩大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社会影响。加强对违法占用土地、拆除违章建筑等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依法审查和执结土地违法案件42件,涉及退土地105.6兑现行政罚款89.05万元。向行政机关发送2012年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合法权益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和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为着力点,创新改进执行方法,强化执行举措,保障申请执行人实现合法权益。执结案件3598件,实际执行标的1.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3.71%203%。平均执天数50.72天,同比减少5.08天。在公安机关的支持下,通过技术手段联动查控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加大执行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在互联网曝光执行案件信息450条,在市区户外显示屏上曝光被执行人信息400人次首批25名被执行人的曝光信息以执行公告的形式张贴到被执行人所在村委社区。对5名具有特殊身份的被执行人向市纪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司法拘留79人次,对7名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及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被执行人启动刑事责任追究,其中1人被判处实刑,3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三、落实阳光司法,确保司法民主公开透明

强化案件审判质效管理。年初制定《“工作绩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对审判、执行各条线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和部门加强岗位目标考核。坚持每季度的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对办案质量和效率进行通报点评并督促改进。组织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观摩庭审33件次,评查裁判文书288份,有效规范庭审行为,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实行归档报结制度,将案件的归档日期作为结案日期案件归档报结率99.64%。进一步强化审限管理。案件平均审限天数为40.69天,同比减少2.23委托评估、拍卖、鉴定平均天数为25.05天,同比减少18.47

落实阳光司法运行机制。对案件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录像率达90.94%,确保审判过程公正规范。对立案和司法救助条件、审判流程、诉讼费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常识进行上墙公布,印制诉讼须知向群众免费赠阅。当事人凭法院提供的个案查询密码,可在互联网实时查询案件审理和执行进程。在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开涉诉资产评估、拍卖及成交情况的信息,增加评估、拍卖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众监督。组织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6次,邀请社会各届人士200余人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推行裁判文书公开机制。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将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汇编成册,供办案法官学习交流。在法院门户网站设置裁判文书公开栏,每月公布各类生效裁判文书,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先后已上传裁判文书2699份。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我院裁判文书生效后及时将相关法律文书邮寄给当事人所在乡镇街道的计生工作部门,配合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每季度将当季已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送至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由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转送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村委社区,方便基层组织掌握辖区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情况,及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践行各项司法便民措施。落实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对相邻权纠纷、赡养纠纷不动产确权土地承包等案件,及时到当地进行现场调查或调解,认真听取周边群众意见,尽可能就地开庭审判,扩大法制宣传效果。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开展导诉工作,指导当事人办理立案,解答诉讼疑问。规范法院审判场所的工作,在安检区域配备自动存包柜,在审判场所增加当事人休息区,组织安保人员进行安检礼仪培训,为诉讼参与人提供文明、安全、便利的诉讼环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11名确有困难的诉讼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28.75万元,积极协助弱势群体获得法律援助代理,弱势群体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申请均予许可,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四、坚持从严治院,不断提高司法保障水平

严抓队伍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弘扬崇学、务实、包容、创新”的江山精神活动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增强干警的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强化警示教育,对违纪违法行为抓早抓小,警示和引导广大法官加强自我约束。面向社会选聘8名廉政执法监督员,通过邀请他们参与案件回访、陪同执行、旁听庭审等方式,加强审务督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五个严禁制度,坚持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及时受理、查实、反馈群众信访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究

提升队伍司法能力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举办全院集中培训6期,选送参加上级各类培训班72人次。提高培训的针对性重点加强对青年法官、选调人员的任前培训和上岗培训工作通过多岗位轮训、老法官传帮带等方式,培养他们熟悉社情民意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司法调研,共有17篇调研文章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峡口人民法庭经考核被省高院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称号。发挥优秀法官的典型示范作用,每季度组织评选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在全院形成多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全年共涌现出办案超200件法官19名,超300件法官10名,400件法官3名,办案最多的达461件。3名法官被衢州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调解能手”、“全市维稳能手”、“全市办案能手”荣誉称号,我院被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积极发挥协同司法效能。发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的优势作用,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年委托各类调解组织调解案件398,调解成功364。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民事申诉抗诉案件联合调解调处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民事申诉抗诉案件的联合调解力度。在公安、金融、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支持下,不断丰富完善法院执行查控机制。设立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加大涉军案件中军人权益的维护力度。落实领导挂联部门乡镇庭室联系乡镇工作制度,加强与部门乡镇日常性的联系沟通。峡口人民法庭每月参加辖区乡镇的民情活动日活动,为来访群众解决落实具体问题。加强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倡导法治理念,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评议,根据评议意见,认真细致地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纠正和克服以往工作中的不足整体司法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坚持院领导班子成员与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的定向联络工作。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次,充分发挥其法律监督作用。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75件。畅通媒体监督渠道,接待记者采访或旁听29人次。关注网络舆情院领导以现场访谈的形式与网民进行网络在线交流对网络反映的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反馈妥善应对网络炒作事件13件次。

各位代表,市法院2012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得益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市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案件数量连年大幅攀升,矛盾化解难度日益加大,案多人少的矛盾客观上制约了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高;二是裁判文书的自动履行率逐年下降,尤其是大量民间借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难问题依旧突出;三是各种制约法院职能发挥和法官职业发展的新因素有所,司法底限面临挑战,队伍管理难度逐步加大;四是法院自身的司法理念、能力素质、司法作风等与新形势下的司法审判任务、群众司法需求还不能完全适应。面对压力和考验,我们将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届支持,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3年,市法院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市委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勇于担当,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推进法治建设,过硬队伍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服务大局为己任,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参与“工业强市推进年”、“有效投资攻坚年”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职能,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协调各种利益冲突着力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文章,支持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建设依法妥善处理在经济转型升级、园区建设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关注涉诉困难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正确把握司法审判的尺度和力度,平衡劳资权益,支持金融创新。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密切关注审判过程中反映出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不断提高法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

二是以化解矛盾为重点,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高度重视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依法打击犯罪,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衔接,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警示和帮教作用,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和刑事案件重新犯罪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不断探索总结完善有利于矛盾化解,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的审判工作方式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的解决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着力解决新形势下法院自身面的诉讼难和执行难问题。妥善处理资源开发、产业集聚、企业发展中涉环境污染的矛盾纠纷,促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江山”建设。不断完善群众权益维护机制、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司法渠道,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三是以司法廉洁为核心,进一步抓好法院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法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工作,以榜样的力量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着重解决队伍中司法观念、司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职业素质,提升职业技能。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形成靠制度规范促进司法作风转变的长效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廉洁自律,突出对审判执行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裁判公正规范、作风清正廉洁。

四是以公正高效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出的决议、决定。支持配合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促进司法行为规范高效。结合方便群众诉讼的实际需要,深化巡回审判制度,落实好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畅通民意沟通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强化案件审限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司法公开,进一步推进庭审录像、归档报结、裁判文书上网等工作,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法院将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准确把握新形势,积极应对新挑战,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快推进惠及全市人民的幸福江山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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