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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六年江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2-22 16:55:02    阅读:40463次

 

江山市人民法院工作

2017年2月15日在江山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江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崔正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面对艰巨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平安江山、法治江山、幸福江山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2211件,办结48870件,同比分别上升94.62%93.61%。其中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10271件,办结10562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58.56件,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主要指标继续位居衢州市基层法院前列。

一、依法履行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审判突出宽严并重,助力平安江山建设。审结刑事案件2816件,判处罪犯428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01人,适用缓刑、拘役和单处罚金2141人。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抢劫、盗窃等犯罪案件14281957人。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5278人。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贩卖病死猪肉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655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5084人。重视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适用非监禁刑4872人。切实提升审判效率,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718件。重视人权司法保障,为262名经济困难、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三年以上辩护率为99.80%。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调撤率达61.11%,被害人实际获得赔偿款2402万元。

民事审判注重案结事了,助力和谐江山建设。审结民商事案件24976件,结案标的额84.87亿元。坚持调判结合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并重,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贯彻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新施行的司法解释,妥善审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4066件,倡导夫妻忠诚、家庭和睦。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侵权纠纷案件2122件,依法支持受害方的合理诉求。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类纠纷案件7449件,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审结涉企纠纷案件2789件,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审结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案件568件,追索劳动报酬2203万元,维护劳资双方和谐关系。依法妥善审理涉军案件,深化送法进军营、军地共建等活动,促进军地融合发展。

行政审判强化监督支持,助力法治江山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78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235件。依法支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推进,妥善审结涉重点工作案件118件。深化司法与行政的常态化良性互动,通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开展培训授课、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合力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规范行政。加大新行政诉讼法宣传力度,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妥善应对新行政诉讼法施行,进一步推进法治江山建设》的专题报告,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相关工作举措被衢州中院向全市各基层法院推广。积极探索并推进国土资源非诉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执行工作兼顾失信惩戒,助力诚信江山建设。执结案件18124件,执行到位金额15.46亿元。围绕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大系统建设,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构建严密的人、财、物查控网络,拓展查控广度和深度,对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主要财产形式实现全覆盖,挤压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空间。构筑多层次惩戒机制,综合运用征信系统、门户网站、有线电视、微博微信、户外LED屏幕等平台,曝光失信黑名单1.45万例,使失信被执行人在置产置业、投融资、招投标、乘坐飞机高铁、高消费等方面处处受限。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治力度,司法拘留397人,罚款126人,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7人。开展涉金融债权、涉民生、涉特殊主体等专项执行活动45次。对1万余件程序终结案件进行动态化管理。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了《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构建覆盖全市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二、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保障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加快绿色崛起,推进科学跨越的战略目标及三个年活动部署,出台《关于开展项目推进保障年活动实施意见》,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营造有利项目推进、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按照市委建设首批工业强市试点县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涉及结构调整、项目推进、环境保护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依法保障、引导、支持各种有利于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市场活动,努力为企业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出台《关于为全民创业创新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找准司法审判与全民创业创新的契合点,为新常态下地方经济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出台《关于为我市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实施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在廿八都镇设立全省首家涉旅游巡回审判站的基础上,推进旅游巡回审判机制覆盖至江郎山等重点景区,着力补强我市全域旅游经济发展司法短板,助力打造景美人和的旅游金名片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平稳发展。对涉困企业的矛盾纠纷尽量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化解危机、走出困境。针对中小微企业涉诉纠纷大幅上升等现象,及时反映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积极应对民间借贷案件高发态势,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8697件,涉案标的额32.60亿元。分析研究近五年来民间融资类案件发展趋势,形成《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的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构建金融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加大涉金融债权案件审判力度,审结金融借款纠纷案件2114件,涉案标的额20亿元,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推进市场出清。以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为契机,坚持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措施化解产能过剩,让法院成为生病企业的医院,对有挽救可能的危困企业进行重整,对无挽救可能的企业依法进行破产清算,有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府院联动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形成政府协调支持、法院司法主导的破产审判工作格局。五年来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36件,审结19件,总计盘活资产近30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000余亩,破产企业职工重新上岗就业1800余人,重新就业率达到85%以上,累计新增项目投资10亿元。审结安泰房产麦克摩尔金山虎等破产清算案以及长河房产三星铜材等破产重整案,较好地实现了破中有产的效果,创设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得到上级法院和各级党政领导的肯定以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延伸司法服务。认真落实党委政府有关五四三转型升级组合拳和其他中心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意见,有力保障重大项目依法推进。全力抓好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工作,把好案件入口关和审理关,排摸梳理风险案件并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深化诉访分离工作,畅通由访转诉入口,将符合条件的涉诉信访事项依法导入司法程序,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加大信访终结申报力度,备案终结16件无理信访案件,努力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经济纠纷增多、重点企业涉诉等经济发展、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发送专报及司法建议75份,延伸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影响力。配置巡回审判车、设立巡回审判站,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208次,实现矛盾化解与普法宣传双赢效果。

三、回应群众需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健全便民利民机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完善导诉长效机制,深化一站式便捷服务。健全立案调查令制度,推行巡回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80%。设立律师咨询服务窗口,由律师驻院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及服务。加大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减、免、缓交诉讼费120.57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70万元。强化案件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21903件,缩短诉讼周期,减轻群众诉累。落实新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7586名胜诉当事人先行退还案件诉讼费1.43万笔合计3278万元。促成银行为网拍房地产提供按揭贷款35笔合计3123万元。

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借助社会资源,拓宽矛盾化解渠道,创新纠纷调处模式。构筑党委领导、法院引导、人民调解主导、专业调解辅助大调解格局,强化诉调衔接,探索推行引导诉前调解前置程序,建立特邀调解员专家库,加强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对接。出台《关于专职调解法官制度的规定(试行)》,选派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未入额法官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从事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该项创新举措受到省高院陈国猛院长的批示肯定,相关经验在全省法院系统予以推广。加强对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制化。与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实施意见》,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健全阳光司法机制。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对照《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标准,完善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公开机制,持续改进薄弱环节。依法上网公开裁判文书,累计公布裁判文书24885份,倒逼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坚持网拍优先,所有涉诉资产均上网公开拍卖,网拍成交371件,成交金额5.28亿元,平均溢价率37.22%,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800万元。开通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创建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新窗口。将法制宣传与案件审判、法律服务、司法公开等工作有机衔接,开展专题普法活动,组织拍摄法治微电影,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新闻宣传稿件1300余篇,多维度唱响法治好声音,切实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四、坚持与时俱进,全面深化各项改革

初步完成司改试点工作。作为我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扎实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改革试点工作,为司法体制改革全面铺开积累经验。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遴选出37名员额法官并及时分配到各业务庭,促进优秀法官资源向审判一线集聚。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探索建立以“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为主的审判团队模式,减少法官事务性负担。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审委会制度,完善法官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我院司改试点工作经验被省高院报送至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

推行家事审判专项改革。以司法体制改革及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契机,秉持为家庭疗伤、为社会减压、为传统续脉的家事审判改革理念,制订《关于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组建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聘任家事调解员与家事调查员,探索建立家庭财产申报、冷静期、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后回访帮扶等机制,着力推动家事案件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做好、做专、做精家事审判。2016年审结各类家事纠纷案件889件,调撤率达85.92%,实现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效果。我院家事审判改革相关举措及成效被国家级主流媒体多次报道。

推进互联网+审判改革。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依托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强化司法便利。启用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代理律师可在线实现网上立案、网上提交、网上沟通、网上查询等功能,进一步拓展司法服务新渠道。推广应用浙江智慧法院”APP,实现案件信息云端读取、掌上查阅,满足法官和当事人移动在线服务新需求。运行网上案款管理系统,实行一人一案一账号,无缝对接银行,方便当事人通过现场刷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支付宝等渠道缴退诉讼费、领取执行款。推进庭审记录方式改革,通过同步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书面庭审笔录,有效提升庭审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推行简式裁判文书、电子送达及网络公告送达,提升审判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卷宗管理方面的应用,完成建院以来13.59万册档案电子扫描工作,方便当事人远程查阅。

五、提升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队伍建设年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领导宣讲、主题演讲、座谈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不断抓好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牢方向之舵。隆重举行法官授职典礼、首批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等活动,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凝聚队伍向心力,激发队伍战斗力。营造创先争优氛围,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全省优秀法院等集体荣誉53个,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个人荣誉118人次。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实施干警素质提升工程,出台《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加强中青年干警培养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建立干警成长档案,积极探索适合干警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的培养锻炼方式。丰富培养载体,通过挂职锻炼、学习培训、员额法官讲坛、青年干警论坛等多种方式,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大兴学术调研之风,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63篇,获奖27人次,法官出版个人专著一部。关于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的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推广,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读本》收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认真开展司法廉洁集中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警规范司法行为。分层分级开展廉政谈话,落实一案双卡跟踪、审务督查通报、案件廉政回访、廉情月报等制度,构筑反腐倡廉立体防线。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建立过问案件全程留痕、记录通报等制度,筑牢干预公正司法的防火墙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增设小额诉讼巡回法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恢复设立贺村人民法庭,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改造数字法庭及信息中心机房,新建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及庭审记录备份系统。实现档案信息化一级达标,全市首家通过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评定。完成机关大楼消防设施、干警食堂更新改造,新建干警图书阅览室。加强安保设施,配置安防设备,查处刀具、农药等违禁限制物品500余件,制止扰乱法庭秩序事件200余起,确保审判场所安全。

六、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先后就贯彻落实新民事诉讼法、依法履职、执行工作、司改试点等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专项监督等工作,根据审议意见和决定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并及时反馈。重视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工作,出台《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落实院领导定向联络制度。通过开通代表联络短信平台、上门走访、座谈交流、邀请旁听庭审和见证执行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修订完善《关于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若干规定》,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9次。妥善审结检察机关以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的民事案件11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各项工作。强化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由原来的40倍增80名,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104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1.33%。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78次,5000余人次与法院零距离接触。重视门户网站在线信箱、微博微信留言和司法热线投诉,认真办理,及时回复,畅通沟通渠道。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对一直以来给予我们关心、爱护的各位领导和各界人士,特别是对法院工作建言献策、积极呼吁的代表委员,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将铭记于心、回报于行,努力工作、不断前进!

回顾五年来的法院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要推进法院工作全面健康科学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服务大局体现到执法办案中去,这是推动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这是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必须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是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从严治院,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官队伍,这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基础。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办案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干警普遍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二是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社会公众对执行难执行不能的界限认识尚不清晰。三是少数干警能力不强、素质不高,司法能力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当事人诽谤辱骂、威胁恐吓,甚至跟踪缠闹法官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直面短板,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今后一段时期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今后一段时期,是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转型升级的攻坚期,是打造活力城市、深化幸福江山建设的战略窗口期。面对新形势、新方位、新起点、新要求,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四个全面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打造“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担当型”法院,为我市决胜全面小康、打造活力城市、推动幸福江山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打造服务型法院。准确把握市委提出的着力打造五大系统、全力落实 十大任务、推进江山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战略行动的内涵与要求,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平衡点,研究出台配套的司法保障意见。密切关注、准确研判经济社会发展新特点,重视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中的涉案应对,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高度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司法需求,加快僵尸企业司法处置,依法保障打好拆治归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保障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不断满足多元司法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坚持公平正义,打造公信型法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运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加大诉前和审前的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扎实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大力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作用,有效化解信访积案、老案。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查控机制、惩戒机制,用足用好用尽各种执行强制措施,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打造创新型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稳步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员额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健全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机制。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稳妥推行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建立设置科学合理、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深化庭审记录方式、互联网+审判等改革措施,促进审判质效提升。着力打造本土特色司法品牌,努力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破产审判、小额诉讼、家事审判等特色工作的江山经验在全省可推广、在全国有影响。

四是坚持高效便民,打造智慧型法院。全面落实《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要求,坚持科技强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实现信息化应用全覆盖,促进法院审判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深化线上和线下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全方位、多途径、交互式的诉讼服务体系,为法官办案、当事人诉讼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借助信息化手段向执行难宣战,建成立体化执行指挥中心,加强网络信息查控力度,完善信用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是坚持从严管理,打造担当型法院。全面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七个绝不允许,严守浙江法院五条纪律三大窗口纪律作风守则,驰而不息狠抓司法作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切实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确保法院队伍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勇立潮头。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升级,依法保障工业强市、旅游富民两轮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依法助力项目建设年和效率提升年活动有序推进。二是深入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完善司法为民便民系列举措,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不断满足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三是深入推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确保全省首批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四是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五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员额法官业绩考核机制,落实司法雇员制,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六是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网下纠纷网上解,大力推广庭审语音智能识别系统,推动人民法院迈向信息化3.0时代。七是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完成贺村人民法庭、新型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改造升级全院监控系统及审判法庭软硬件设施。八是深入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的奋斗目标。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以更加优异的司法业绩为平安江山、法治江山、幸福江山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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