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
执行干警们活跃在抗击疫情的一线
为确保抗疫办案两不误
江山法院执行干警们开启了“云执行”模式
借助“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
隔空化解执行案件
案 情 简 介
2019年6月,杨某向徐某赊购蜂蜜并出具欠条一份,共欠货款11.2万元。之后杨某未支付该笔货款,徐某遂向江山法院起诉。诉讼中,杨某付给徐某货款8万元,双方就剩余货款3.2万元的付款时间以及诉讼费用的负担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以调解结案。
由于杨某未按调解书约定的时间付款,2020年1月9日,徐某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杨某户籍地远在河南,案件承办人周华强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杨某开展线上调查,经查被执行人杨某名下的账户内有余额2.6万余元,遂对该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1月20日,为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承办人电话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要求其在20日内将案件标的不足部分以及执行费用部分补齐,否则将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
2月3日,疫情期间恢复办公的第一天,承办人再次对杨某名下的账户发起查询后,发现杨某已将账户余额补齐到执行标的额,但执行费用仍未缴纳,承办人对该账户采取扣划措施。
2月5日,承办人再次通过“移动微法院”与被执行人杨某取得联系,要求其及时缴纳执行费用,并向其发送江山法院执行款收款码。
2月9日,被执行人杨某扫码支付了执行费用。
考虑到眼下疫情当前,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安全,承办人电话告知申请人徐某,不用亲自赶来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就可实现案结事了。
2月10日上午,徐某在与承办人约定好的时间进入“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通过视频连线确认收款账户及权利实现确认书无误后,在线确认签字。承办人当天办理执行款出账手续,并通过“移动微法院”向双方送达结案文书,此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