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我马上联系了邹某,向其作了转达。邹某保证道:“我只想见孩子一面,绝对不会做出格的事情。”
为了保险起见,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我们把父子五年来第一次“团聚”的地点选在了法院。
“爸……”喊出这一声久违的问候,孩子低头不断搓着自己的小手。邹某则笑得像个孩子一样,他不停抚摸着儿子的头,有一句没一句地和孩子拉着家常。
在我的见证下,邹某付清了拖欠五年的3万元抚养费。办完交接手续,邹某又从口袋里掏出皱皱的1000元钱交到孩子手中,补充道:“这是给你的零花钱。”
眼见心结解开了,我趁热打铁,促成张某和邹某达成和解:双方约定了以后自主探视孩子以及支付抚养费的时间和地点。
目送三人走出法院,我在心底默默祝福——希望他们说到做到,以后再也不要为这事儿来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