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推动江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推进联动执行机制建设。主要内容:一是穿一根主线,构建综治执行格局。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江山市委、市委政法委及时听取执行工作的汇报,将执行工作融入县域治理现代化建设。将党政机关、村、社基层组织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及其他法律文书情况纳入平安综治考核,将“万人失信率”纳入营商环境和信用城市考评体系。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健全执行工作部门协作机制,成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协调小组,将36个部门单位及19个乡镇(街道)纳入其中,制定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明确职责。二是聚各方合力,搭建执行联动平台。推进执行一件事平台建设,将不动产、股权、车辆、户籍、社保等高频协助执行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并对接“浙政钉”,实现“一号登录、一网融合、一键流转”。完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各单位“互联网+监管”系统及管理、审批工作系统,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对比、自动监管、自动拦截、惩戒。健全“网格+执行”工作机制,依托巡回法庭、网格法官工作室,强化执行法官与网格“一长三员”深度互动,推动执行纠纷执前化解。加强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协调配合,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三是重源头治理,形成自动履行综治体系。推进巡回法庭、网格法官工作室布局建设工作,加强与乡村两级基层组织联动,打造“党委统领、多方参与、力量下沉、闭环完整”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实行信用正向激励,建立以生效裁判及其他法律文书履行情况为主要要素的司法信用数据库,定期向有关单位推送。定向曝光失信人员信息,定期公布守信名单和失信人员名单。各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相应提高诚信履行者信用评级,缩短失信限制期限,并在办理行政审等方面作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重要参考,在政府项目招投标、实施财政性资金扶持等方面作为重要参考。四是施多重保障,实现执行工作规范高效。推动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依法充分适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实现规定情形、规定时间、规定措施“三到位”。健全执行权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事务集约、专业分工, 强化对执行案件、执行事项和执行人员的全方位流程管理。推进执行智能化建设,强化执行案件线上办理,加大移动微法院、移动执行系统应用,建立执行立案、办案、归档全程无纸化管理流程,完善移动执行信息系统,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