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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的时间赛跑
  来源:执行庭 邱强    发布时间:2014-01-06 16:19:54    阅读:16567次


20131218清晨,江西省南昌市,天气寒冷。在中国农业银行南昌某营业网点的门口,来自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的两名执行法官邱强、周威早早地蹲守等待着。830分,银行准时开门营业。面对一大早柜台前神情着急的两人,银行工作人员充满着不解。

表明身份后,执行法官道出了原委:他们此行是来对被执行人祝某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扣划。

2012225,祝某到严某处借款200000元,并向严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款后,祝某逾期未归还借款本息,严某一纸诉状将祝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祝某应当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严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祝某未按照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于是严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该笔20万元大标的执行案件,如何将相关款项执行到位,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承办法官接收后陷入了沉思。在法院向祝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被退回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祝某所在的镇村向镇干部及村委干部了解祝某的财产及下落情况。镇村反馈的消息均为:祝某长期在外,下落不明,家中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这样的消息让承办法官心里隐隐担忧。执行法官在继续打听祝某下落的同时,借助浙江省高级法院执行管理系统中的执行监控功能对祝某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多次的银行查询,祝某的银行账户余额显示均未超过百元。

20131217下午,执行法官在处理完手中的执行案件时,像往常一样通过执行系统查看监控新反馈信息。发现了一个意外的惊喜:祝某其中一个银行账户显示存款90000余元,另一账户中显示存款200000余元。两笔存款已经可以足额清偿祝某的债务,但一个现实问题又摆在执行法官面前:余额为200000余元的银行账户开户行在江西省南昌市。根据执行经验,一般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的存款时间都不会很久,如何赶在被执行人祝某前迅速控制扣划相关款项成为横亘在执行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了能够及时控制住该笔款项,执行法官一边向领导汇报,一边安排人员前往本地银行将90000余元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由于到从江山市到南昌市距离较远,若行车到南昌银行也已经停止办理业务,承办法官决定在夜间乘坐动车前往南昌,抢在明天银行营业前到达,抢在被执行人前头将账户中的款项进行扣划。

执行法官在夜间乘坐动车赶往南昌市,此时已经夜里11时,车窗外的寒风吹得树木发响,一天的疲惫伴随着阵阵睡意袭来,但一个信念促使执行法官保持清醒:一定能抢在被执行人转移前冻结扣划存款。抵达南昌后,执行法官还没来得及顾上休息,又紧张着准备冻结扣划的相关手续,办妥手续后已经是20131218日凌晨。虽然此时人在南昌,但心中的忧虑依然没有消除,执行法官依旧担心被执行人会转移存款,躺在床上,心里想的更多或者更加希望的是被执行人还没有将财产转移。

20131218一早,执行法官来到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某网点门前等待着银行营业,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最终,这场法官与被执行人的时间赛跑以法官的胜利告终,该案的执行款全部到位,执行法官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当事人对于两位执行法官也频频称赞予以认可。

江山法院邱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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