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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赖”曝光台【第三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1 09:05:30    阅读:20553次

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信用乃立世之根本,是人之尊严、名誉之源泉,而失信的人将可能失去一切。因此,无论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应该倍加珍惜自己的信誉。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一种明显的失信”老赖“行为,而且是一种违法乃至犯罪行为,有损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必须依法予以严厉制裁和惩戒。


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曝光“老赖”,彰显着正义,倡导着文明,践行着诚信,我们要让“老赖”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人人痛骂,形成一种讲诚信、守信用、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风气,本期我们曝光的是9名大腕级“老赖”,执行标的共计268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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